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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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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祥平 主治医师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三级甲等
中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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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方需要署名,表示法律效力,有些时候大夫的某位药物的常用剂量超量,超出药典规定,需要签字表示负责。当遇到这种情况,别的大夫就不会转录这样的方子,因为如果他们签了字,也是需要负责任的。
2013-04-29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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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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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强 医师
潍坊市人民医院
三级甲等
普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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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对于这种情况,可以说并不稀奇的,从中医理论上讲,人的疾病情况是不断变化的,而中医有一个原则就是整体观,所以中医用药很讲究望、闻、问、切四诊合参,辩证论治,上一次看的情况和这一次当然不可能一样,所以医生认为要根据现在的情况来用药,当然就不能使用原来的处方了。另外,中医有了上面的特点,当然就存在一个中医师间的技术水平不同的问题,比如切脉,也会同一种情况,各人感觉不同,这样一来,病证的诊断也不同,这两个因素就必然造成处方也不同了,当然也就造成中医师不直接转录了。
2013-04-29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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