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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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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力 主任医师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三级甲等
血液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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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宜用扑热息痛的情况有严重肝肾功能不全、对乙酰氨基酚过敏、正在服用其他含相同成分药物、酒精中毒、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等。 1.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扑热息痛主要在肝脏代谢,经肾脏排泄,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使用,会加重肝肾负担,影响肝肾正常功能。 2. 对乙酰氨基酚过敏:扑热息痛主要成分是对乙酰氨基酚,对该成分过敏者使用,会引发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呼吸困难等。 3. 正在服用其他含相同成分药物:像酚麻美敏片、氨咖黄敏胶囊、维C银翘片等都含对乙酰氨基酚,同时服用会使剂量超安全范围,增加不良反应风险。 4. 酒精中毒:酒精会影响药物代谢,增加扑热息痛对肝脏的毒性,酒精中毒者使用,会加大肝损伤几率。 5. 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这类患者体内缺乏该酶,使用扑热息痛可能诱发溶血反应,危害健康。 在使用扑热息痛前,需仔细评估自身情况,若存在上述情况,应避免使用。用药务必遵医嘱,若不确定是否适合,建议到正规医院咨询医生。
2025-07-14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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