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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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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强 医师
潍坊市人民医院
三级甲等
普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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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性皮肤癌的病因:1.紫外线损害,如果长期在烈日下活动,则遭受阳光紫外线长期照射的头、面、颈及手背等部位容易诱发皮肤癌。日光中的紫外线是皮肤癌发生的原因之一,特别是波长290nm~320nm的中波紫外线最具致癌性或突变性。2.X线及热辐射,长期从事与放射线有关的科技人员、铀矿工人,或因其他疾病接受放射线治疗的人,由于长期受X线及热辐射而导致皮肤癌的患病风险增高。3.某些遗传性疾病,一些患有不耐阳光的遗传疾病的患者,如着色性干皮病、白化病,患皮肤癌的危险性明显增高。4.接触化学物质,经常接触石油、沥青、煤油、焦油、砷等物质的人群,患上皮肤癌的风险也比较高。5.慢性皮肤病症,一些慢性皮肤病症也可诱发皮肤癌的发生,如在慢性炎症性皮肤病的瘢痕,长期皮肤溃疡、瘘管及窦道以及烧伤瘢痕的基础上,皮肤癌发生的几率也比较高。
2015-07-31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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