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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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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辉东 医师
赣州市于都县第二人民医院
二级乙等
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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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一周停药后身上又见症状,可能是疾病未完全治愈、出现新的感染、药物副作用、过敏反应、个体差异等原因导致的。 1.疾病未完全治愈:某些疾病的治疗周期较长,一周的用药可能不足以完全清除病原体或控制病情。例如,细菌感染可能需要更长时间的抗生素治疗。 2.出现新的感染:在治疗原有疾病期间,可能因接触病原体而发生新的感染。 3.药物副作用:部分药物可能引起皮肤反应等副作用,被误认为是原有症状复发。 4.过敏反应:对所用药物或其他物质过敏,也会出现皮肤症状。 5.个体差异:每个人的身体对药物的反应和疾病的恢复速度不同。 总之,出现这种情况应及时就医,向医生详细描述症状和用药情况,以便医生做出准确的判断和进一步的治疗方案。同时,在治疗过程中要严格遵医嘱,注意观察身体变化。
2024-12-02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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