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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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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营 副主任医师
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
三级甲等
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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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的间隔时间并非固定不变,会受孕周、孕妇健康状况等因素影响,包括孕早期、中期、晚期的不同安排等。 1.孕早期(12 周前):一般在确诊怀孕后进行首次检查,若无异常,可在孕 11 - 13 + 6 周进行 NT 检查。 2.孕中期(13 - 27 + 6 周):每 4 周检查一次,重点进行唐筛、大排畸等。 3.孕晚期(28 周及以后):28 - 36 周每 2 周检查一次,36 周后每周检查一次,密切监测胎儿及孕妇情况。 4.特殊情况:若孕妇有妊娠期糖尿病、高血压等并发症,或胎儿发育异常,检查频率会增加。 5.高危孕妇:如高龄孕妇、有不良孕产史等,医生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调整产检时间。 总之,孕妇应严格按照医生建议的时间进行产前检查,以保障母婴健康。
2024-09-27 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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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首次产前检查? 妊娠明确后的首次产前检查应在孕20周前进行。全身检查包括观察发育、营养、精神状态;注意步态;测量身高、体重、血压;检查心肺的视、触、叩、听;肝脾触诊;检查乳房发育情况,乳头大小、有无凹陷;检查脊柱及下肢有无畸形;检查有无浮肿。平时应注意营养和休息,避免性生活过频;进食富含维生素、蛋白质及微量元素的食物。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