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医生在线首页 > 药品频道 > 药企风云 > 正文

江西药企珍视明涉嫌篡改广告内容误导消费者

2013-06-09 14:48:23  来源:人民网    转载

眼药水作为预防和治疗眼部疾病、缓解眼睛不适的辅助手段,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要想视力好,天天珍视明”,电视画面中的代言人汪涵摘掉眼镜说:“我只戴眼镜框”。相信很多人都对这则广告非常熟悉,珍视明滴眼液的宣传可谓深入人心。近日,记者调查发现,这句耳熟能详的宣传语却存在违规篡改广告内容,误导消费者的嫌疑。

涉嫌违规篡改广告内容

在珍视明的视频广告中,汪涵的一段话让人印象深刻:“学习,天天向上;视力,却天天下降,珍视明滴眼液,天然配方,调节眼肌,要想视力好,天天珍视明。”在珍视明推出的图片广告中,也总会出现这样标志性的“诉求”:要想视力好,天天珍视明。

近日,在查询珍视明的广告批准文号时发现,这款通常被称为“珍视明滴眼液”的眼药水产品,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中登记的全名实为“四味珍层冰硼滴眼液”,由江西珍视明药业有限公司生产。这款产品目前有效的广告批准文号共有4个,其中3个为“视”,1个为“文”,分别为视频广告和图片广告。三个视频广告分别为5秒、10秒和15秒,内容基本上一致,均以上述汪涵的表述为脚本,根据时间长短,删除部分片段。

值得关注的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上查到的珍视明的批准文号,仅有“用珍视明”字样,并“天天珍视明”字样的有效批号。也就是说,珍视明公司在上报审批的内容与实际播放广告时的内容不符。

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十六条:“经批准的药品广告,在发布时不得更改广告内容。药品广告内容需要改动的,应当重新申请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如果珍视明修改了广告内容,应当重新申请一个药品广告批准文号。

篡改批准文号的后果会怎样?《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条指出:篡改经批准的药品广告内容进行虚假宣传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该药品广告的发布,撤销该品种药品广告批准文号,1年内不受理该品种的广告审批申请。

宣传用语或误导消费者

何为“天天珍视明”?“天天”,根据《现代汉语大词典》的释义,指每天。通过广告,珍视明在试图告诉消费者,要想好视力,就要每天使用珍视明滴眼液。

每天使用眼药水,到底好不好?能不能得到好视力?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著名眼科专家、河南科技大学副校长雷方指出,眼药水不能随便用。有些含有扩瞳成分的眼药水,用在有青光眼家族史、眼部前房浅的患者身上,有可能诱发青光眼。如果角膜有损伤而不自知,随意使用眼药水,尤其是含激素的眼药水,可能导致角膜损伤,眼部不适加重,甚至导致眼部溃疡。即使是正常的眼睛,也不宜长期、频繁地使用眼药水。

用于治疗假性近视的眼药水,或者缓解眼疲劳、眼睛干涩的眼药水,要根据自己的情况适当的使用。雷方说:“比如假性近视在100度以内,使用眼药水每晚1-2滴,用上一段时间,如果度数降低,再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停药。如果度数没降低,说明无效,那么就要停用。”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眼科主任、中华医学会眼科分会主任委员黎晓新教授曾在采访时表达出相同的观点,“滴眼液不要随意使用,很多学生或者白领经常出现眼干症状,最好到医院了解病因后再遵医嘱使用,自己长期大量擅用润眼液,也许会耽误病情。”

夸大其词违规宣传疗效

在珍视明的官方网站上,可看到“治疗真假近视,快使用珍视明”的巨幅广告图片。这幅宣传图片并无任何广告批文标记,但对消费者而言,它的确是一则具有影响力的广告。眼药水还能治疗真性近视?

对此,雷方教授说:“有些眼药水的确有助治疗假性近视,但是,没有任何一款眼药水具有完全根治真性近视的功能。真性近视意味着眼轴变长,就像人们能感觉到的,近视眼的眼球似乎更加突出一些,就是眼轴变长的缘故。这种变化是不可逆的,手术只能延缓发展,但是无法根治,更别提外用的眼药水了。”

《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十条指出,药品广告中有关药品功能疗效的宣传应当科学准确,不得出现“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珍视明在其官网上特别指出,“珍视明提取自然水珍珠和天然冰片,安全无副作用,适合眼部发育期的青少年长期使用”,“为国家教委指定的青少年防近产品”,“它是纯中药成份长期使用并无副作用,可以有效的保护孩子脆弱的眼睛”。

然而,珍视明以上的宣传可能是违规行为。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十条:药品广告中不得含有“安全无毒副作用”、“毒副作用小”等内容;不得含有明示或者暗示中成药为“天然”药品,因而安全性有保证等内容的。

有调查发现,珍视明的主要购买者是15—35岁的人群。珍视明公司多年开展“珍爱”视力、走进校园的活动,针对核心目标人群,大力宣传推广。一句“为国家教委指定的青少年防近产品”,似乎为其权威性加上了不可置疑的砝码。

而在教育部指定的《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中,通篇6200余字,无一字提及“眼药水”或“滴眼液”。

(责任编辑:司徒健华 )

相关推荐

文章关键词:

霍氏小药丸药品广告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曝光

河南省工商局2012年第四期违法广告公告,“霍氏小药丸”药品广告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详细>>

金嗓子等涉嫌违规宣传有误导消费者嫌疑

据媒体报道,作为普通食品的金嗓子喉宝牌都乐含片在广告上标示有功能性介绍,涉嫌违规宣传,有误导消费者的嫌疑。据调查,都乐含片在一家网络药品……详细>>

两部门曝光十大虚假违法医药广告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公布了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十大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典型案例。这十大典型违法……详细>>

3种药品广告严重欺骗消费者

因为严重违规发布广告,北京市药监局日前发布通告,参花消渴茶、十三味菥冥丸、十味乳香散三种药品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暂停销售。详细>>

修正药业违规发布处方药广告,涉嫌欺骗消费者

近日,修正药业发布处方药广告,涉嫌欺骗消费者。这份内刊名为“修正药业·抗癌快讯”。该报通篇都在宣传一种名为复方万年青胶囊的药品。而且,该……详细>>

  • 彭崇信

  • 吴晋晖

  • 胡莲娜

  • 王凤翔

专家答疑少精症患者一定会不育吗?

广东省中医院 专家在线解答网友疑惑

古炽明 副主任医师

擅长:泌尿系肿瘤、泌尿系结石、前列腺疾病的微创腔镜诊治....[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