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
- A:
在氮质血症期和尿毒症期的患者主要以低蛋白饮食为主,且蛋白质要以含有人体必需氨基酸的动物蛋白为主,如牛奶、蛋类、鱼、瘦肉等。每日蛋白质摄入量为20克。这样既保...详细»
- Q:
- A:
高血压。这是能够对尿毒症产生促进作用的因素之一。高血压病人中的百分之15会直接转为尿毒症。我国1998年的统计,高血压病人占总人口的百分之10,也就是说,每...详细»
- Q:
- A:
腹膜透析:是在尿毒症患者的腹腔中置一导管,将腹透析液灌入腹腔,靠腹膜的半透膜性质,使血液与腹透液间进行内容物交换排出体内毒素,每日置换4-6次,替代肾脏维持...详细»
- Q:
- A:
年轻人工作紧张、工作压力大、经常加班、熬夜,容易出现困倦、乏力的症状,但并不一定患尿毒症。困倦、乏力的症状只是尿毒症早期症状之一,如果患者稍加休息,体力恢复...详细»
- Q:
- A:
"高血压患者:研究表明高血压病人中的15%会直接转为尿毒症。 肾病患者:因为肾病是尿毒症病发的主要原因,所有的慢性肾脏疾病的最终结局都将会是尿毒症。首要原因...详细»
- Q:
- A:
采用低蛋白的饮食:对尿毒症患者应该给予低蛋白的饮食,一般的正常成人每公斤体重需要蛋白量1到1.5克,尿毒症病人只能进食0.5克/公斤以下,以减少体内的氮质代...详细»
- Q:
- A:
30%的糖尿病患者的直接转归就是尿毒症糖尿病。近期的统计资料表明,在我国人群中,现有糖尿病患者4320万人,糖耐量降低者5064万人,二者之和为9384万。...详细»
- Q:
- A:
"尿毒症是可以生育的,只是能够生育的几率是很少的,原因在于尿毒症很影响夫妻双方的性生活。男性表现在勃起功能降低,女性则表现为不孕,月经异常 及性欲降低为主。...详细»
- Q:
- A:
患者在日常的生活中会出现浮肿,这是由于患者有体内有多余的水分没得到清除,导致液体在体内滞留,因此,患者在踝部及眼睑部浮肿会出现浮肿,详细»
- Q:
- A:
尿毒症是指急性或慢性肾功能不全发展到严重阶段时,由于代谢物蓄积和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紊乱以致内分泌功能失调而引起机体出现的一系列自体中毒症状称之为尿毒症。尿...详细»
- Q:
- A:
慢性肾炎:是主要的儿童尿毒症的病因之一。它遵照肾小球类疾病→尿毒症的发病机理,即:肾小球疾病一般是由于肾小球内缺血、缺氧的状态,损伤了肾小球内毛细血管内皮细...详细»
- Q:
- A:
一些尿毒症患者在治疗时吃中医好转后,就认为自己的病好了就马上停药。这种情况也是造成尿毒症反复发作的一个原因。很多人对肾脏病的认识度不够,以为治疗一段时间,没...详细»
- Q:
- A:
多数的病人只要适当治疗都不会形成尿毒症,可以平安活到七八十岁,真正得尿毒症的人,一是遗传不好,二是控制太差(或者没有条件控制,或者没有注意控制,或者控制方法...详细»
- Q:
- A:
困倦、乏力、面色泛黄、胃口不佳。这些是尿毒症早期症状的表现,最易被人们忽略,所以当出现倦怠无力、不明原因贫血或食欲不佳时,一定要随时到医院检查肾功能。详细»
- Q:
- A:
在急性尿毒症患者没有尿毒症历史。偶然有点水肿,但血压不太高或正常的血压。一段时间后,肾功能不良,血压高了诊断为慢性尿毒症,发展到肾衰竭。身体抵抗力下降,偶有...详细»
- Q:
- A:
尿毒症治疗的保守的疗法,对于慢性的肾功能发生的衰竭是失代偿期是在进行治疗的时候,尿毒症的治疗是能够采用保守的疗法去延缓病情的进展的。详细»
- Q:
- A:
" 1、肾小球疾病:如慢性肾小球肾炎、狼疮性肾炎等引起的尿毒症; 2、感染性疾病:如慢性肾盂肾炎、肾结核等引起的尿毒症; 3、肾血管性疾病:如肾小动...详细»
- Q:
- A:
虽然有些偏方对于尿毒症在最初会起到一定的疗效,切忌不可一直使用,因为一些民间的流传的偏方大多是口传,中间难免会出现错误,这对尿毒症以后的治疗都是不利的,最好...详细»
- Q:
- A:
虽然有些偏方对于尿毒症在最初会起到一定的疗效,切忌不可一直使用,因为一些民间的流传的偏方大多是口传,中间难免会出现错误,这对尿毒症以后的治疗都是不利的,最好...详细»
- Q:
- A:
尿毒症饮食与治疗相配合,一直是医学工作者所重视的问题,虽然已经做了大量的指导,但很多尿毒症患者对尿毒症饮食始终是一片空白,也往往因为饮食不当,导致尿毒症患者...详细»
- Q:
- A:
中医治疗、透析和换肾。在这里,由于尿毒症三大治疗方法的特点差别较大,选择不同的尿毒症治疗方法则意味着选择不同的治疗效果,同时尿毒症治疗的费用也会有差异。尿毒...详细»
- Q:
- A:
尿毒症是妊娠的禁忌症,患了尿毒症怀孕会给母亲自身和胎儿带来很大甚至是致命的危险,虽然随着医疗技术水平的提高,现在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这种风险,但仍然不鼓励尿毒...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