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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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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幼芙 主任医师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三级甲等
感染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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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简称新冠)已经被列入乙类传染病,并采取乙类乙管措施。 2023年1月8日起,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的《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将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甲类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防控措施最为严格;乙类传染病有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防控措施相对严格;丙类传染病如流行性感冒、手足口病等,防控要求相对较低。 新冠调整为“乙类乙管”后,意味着在监测、报告、隔离、治疗等方面的措施都进行了相应的优化和调整。例如,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对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实施分级分类收治;检测策略调整为“愿检尽检”等。这一调整是基于对新冠病毒变异和传播规律的把握,以及对疫情形势的科学评估,是为了更好地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2025-10-01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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