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炽明 副主任医师
擅长:泌尿系肿瘤、泌尿系结石、前列腺疾病的微创腔镜诊治....[详情]
整个妊娠的产前检查一般要求是9-13次。初次检查应在停经后3个月以内,以后每隔1-2个月检查一次,在怀孕6-7个月末(24-32周末)每月检查一次,8个月以后(32-36)每两周检查一次,最后一个月每周检查一次;如有异常情况,必须按照医生约定复诊的日期去检查。
但是对于35岁以上或者存在健康问题的高风险(如糖尿病或高血压)的准妈妈,医生会要求您接受更频繁的检查。
在完整的孕期检查中,每次都应该进行的常规检查包括测量血压、体重、尿常规、血常规等,此外还包括一些特别的检查:
孕12周:对母体身体状况的全面检查,包括检查孕妇血型、筛查孕妇有无传播性疾病、病毒感染等。
孕14周-21周:唐氏综合征血清筛查,用以筛查唐氏综合征、18三体症和开放性神经管缺陷的胎儿。
孕24周-28周:葡萄糖耐量试验,以确认有无糖尿病存在。
孕35周以后:胎心监护,以了解宫内胎儿情况。
初诊、孕20~24周,34周,38~39周:这几个时间段内,每次应该各做一次B超检查,筛查畸形,了解胎儿在子宫内的情况,确定胎位、胎盘位置及羊水量等。
(责任编辑:苏雅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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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妊娠的产前检查一般要求是9-13次。初次检查应在停经后3个月以内,以后每隔1-2个月检查一次,在怀孕6-7个月末(24-32周末)每……详细>>
一般无高危等因素或其他合并症的孕妇妊娠期做彩色多普勒超声或三维超声,最好选择在第三次超声检查的时间,即孕18~24周。因为这次检查最为重……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