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315”晚会上曝光了数家未经
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而销售儿童鱼肝油类产品的企业,一时间,儿童鱼肝油类产品的安全性受到大众的质疑。近日,来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对其辖区内销售鱼肝油的商店和药店进行了抽查,但结果并未发现任何问题。
不可否认,市面上有些企业存在未经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肆意使用普通食品生产许可证违法生产经营儿童鱼肝油类产品的现象,且不论所售药品安全性如何,这种为了获取商业利益,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经过315晚会曝光后,来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非常关注,当下立即组织人员对辖区内销售儿童鱼肝油类产品的婴儿用品商店、大型超市、药店等进行了执法检查。
据法律规定,执法人员有权责令经营未取得药品或者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儿童鱼肝油类产品和涉及违规宣传行为的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并且下架封存,登记造册,查清问题产品的来源和流向。
此次检查中,工作人员重点检查了企业是否存在超出许可的品种范围生产儿童鱼肝油类产品的行为,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违法添加非食品原料的行为,保健食品企业是否存在未经许可生产儿童鱼肝油类产品的行为,是否存在生产经营与批准内容不一致产品的行为。经过检查,30多家商家企业暂未发现以普通食品冒充药品或保健食品类儿童鱼肝油产品的违法行为。
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只有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才能够用于保健食品加工,若用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则属于蒙骗消费者、逃避监管的违法行为理应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而鱼肝油主要有效成分是
维生素A和维生素D,其主要是针对
婴幼儿时期的孩子推荐补充。主要是预防佝偻病、因缺乏维生素A易患
夜盲症等。
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儿童鱼肝油时一定要注意外包装,合法产品在外包装会标注保健食品蓝色草帽标志与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或OTC标识与药品批准文号。消费者在购买时要确定产品外包装相关批准文号清晰准确,才可购买,以免受到不法商家的欺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