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系统性红斑狼疮半年能否要小孩
我现在就是已经是半年时间出现了系统性红斑狼疮,不知道现在是不是要小孩子,不知道什么药物或者手术可以诊断治疗还是可以阻止呢?很担心还是不能要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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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瑶 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人民医院
三级甲等
风湿免疫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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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性红斑狼疮是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会累及多个器官和系统。患系统性红斑狼疮半年能否要小孩,需综合病情、治疗情况、身体状况等多方面因素判断。包括疾病活动度、所用药物、重要脏器功能、遗传风险及孕期管理能力等。 1. 疾病活动度:若病情处于稳定期,即症状得到良好控制,各项指标如血沉、C 反应蛋白等正常,可考虑备孕。 2. 所用药物:某些药物如环磷酰胺、甲氨蝶呤等在备孕及孕期禁用。而羟氯喹、小剂量泼尼松等相对较安全,但需医生评估。 3. 重要脏器功能:心、肾等重要脏器功能正常,能更好地耐受妊娠。 4. 遗传风险:有一定遗传倾向,但并非一定会遗传给下一代。 5. 孕期管理能力:包括能否按时产检、遵循医嘱调整治疗等。 总之,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备孕需谨慎,应在风湿免疫科医生的严密监测和指导下进行,权衡利弊,以确保母婴安全。
2025-03-05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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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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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书雪 医师
河北省邢台市威县人民医院
二级甲等
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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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性红斑狼疮与妊娠可以互相影响。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怀孕胎儿异常发生率比正常人群高。妊娠可以加重狼疮病情。因此红斑狼疮病人何时可以妊娠及妊娠时怎样控制病情,必须由专科医生根据病人具体情况来决定。病人不能自作主张。系统性红斑狼疮对妊娠的影响是肯定的,患者在妊娠头三个月可能发生流产。特别是处在活动期的狼疮肾炎患者,有50%的孕妇发生流产,2/3左右的孕妇出现早产或死胎。红斑狼疮病人人一旦怀孕,应在红斑狼疮专科医生和产科医生的严密监视下定期随访,为防止妊娠期和产后病情复发,在妊娠期间要根据病人具体情况,服用具有防止病情恶化,保持稳定作用的狼疮康泰和使用免疫调节剂。并定期辨证服用具体安胎作用的中药,按病情服用强地松,一般可以在母婴健康情况下安全度过产期。如果在妊娠期间临床症状加重,出现蛋白尿、血尿、并持续加重,高血压、肾功能不全、合并心脏、神经等症状应终止妊娠。
2016-01-06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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