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治疗后滴度不变,能否治好及备孕?
问题描述:首先,我得了这样的病症,具体多长时间了我自己都不知道.直到有一次自己得了胃肠粘连需要抽血化验时,医生后来单独告诉我说:我得了梅毒,而且出现2个+,后经医生指导下进行治疗了两次(注射针剂20针),结果再作检查仍然显示2个+,医生对我说,你这样的症状蛮怪的,从开始检查发现时的症状是1:2,现在经过2个阶段治疗后还是1:2,而且,医院医生说我这样的症状不传染人.请问医生这样的症状是否可以治疗好?对我以后的怀孕给胎儿是否带来影响?请问加入我长期使用青霉素,症状是否可以好转直至康复?如果长期使用青霉素治疗,效果不明显,那么请问医生,用什么样的治疗方法可以使我的症状康复呢?我急需怀孕,因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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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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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东岳
家庭医生在线合作医院
其他
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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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是一种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性传播疾病。治疗后滴度不变的情况较为复杂,能否治好及对备孕的影响取决于多种因素,如感染时间、治疗方案、个体免疫状态等。 1. 感染时间:早期梅毒治疗效果通常较好,晚期梅毒可能更难治愈。 2. 治疗方案:规范的治疗方案很关键,如青霉素的使用是否足量、足疗程。 3. 个体免疫:自身免疫力强的患者可能更容易清除病原体。 4. 神经梅毒:部分患者可能存在神经梅毒,影响治疗效果,需要特殊检查和治疗。 5. 再感染:治疗后再次感染也可能导致滴度不变。 总之,梅毒治疗后滴度不变需要综合评估。建议进一步检查,明确原因,并在医生指导下调整治疗方案。治疗期间避免性生活,以防传染。待病情稳定,医生评估允许后再备孕。
2025-01-09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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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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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立存 主治医师
重庆渝都生殖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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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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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治疗原则:梅毒诊断必须明确,治疗越早,效果越好,剂量必须足够,疗程必须规则、治疗后要追踪观察。应对传染源及性伴侣或性接触者同时进行检查和治疗。一、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1.青毒素疗法:(1)苄星青霉素G(长效西林)240万单位,分两侧臀部肌注,每周1次,共2-3次。(2)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单位/日,肌肉注射,连续10-15天,总量800万单位-1200万单位。2.对青霉素过敏者(1)盐酸四环素500毫克,4次/日,口服,连服15天。(2)强力霉素100毫克,2次/日,连服15天。二、晚期梅毒(包括三期皮肤、粘膜、骨骼梅毒、晚期潜伏梅毒)及二期复发梅毒。1.青霉素(1)苄星青霉素G,240万单位,1次/周,肌肉注射,共3次。(2)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单位/日,肌肉注射,连续20天。2.对青霉素过敏者(1)盐酸四环素500毫克、4次/日,口服,连服30天。(2)强力霉素100毫克,2次/日,连服30天。三、心血管梅毒应住院治疗,如有心衰,首先治疗心衰;心功能代偿时,首日10万单位,1次/日,肌注。第二日10万单位,2次/日,肌注,第三日20万单位,2次/日,肌注。自第4日起按如下方案治疗(为避免吉海反应,可在青霉素注射前一天口服强的20毫克/次,1次/日,连续3天)。1.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单位/日,肌注,连续15天为一疗程,共两个疗程个间休药2周。2.四环素500毫克,4次/日,连服30天。四、神经梅毒应住院治疗,为避免治疗中产生吉海反感,在注射青霉素前;天口服强的松,每次20毫克,1次/日,连续3天。1.水剂青霉素G,/每天1209万单位。静脉点滴(每4小时200万单位),连续14天。2.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天120万单位,肌肉注射,同时口服丙磺舒每次0.5克,4次/日,共10-14天。必要时再用节星青霉素G240万单位,1次/周,肌注,连续3周。五、妊娠梅毒1.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单位/日,肌注,连续10天。妊娠初3个月内,注射一疗程,妊娠末3个月注射一个疗程。2.对青霉素过敏者,用红霉素治疗,每次500毫克,4次/日,早期梅毒连服15天,二期复发及晚期梅毒连服30天。妊娠初3个月与妊娠末3个月各进行-个疗程(禁用四环素)。但其所生婴儿应用青霉素补治。六、胎传梅毒(先天梅毒)1.早期先天梅毒(2岁以内)脑脊液异常者:(1)水剂青霉素G,5万单位/公斤体重,每日分2次静脉点滴,共10-14天。(2)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5万单位/公斤体重,肌注,连续注射10-14天。脑脊液正常者:苄星青霉素G,5万单位/公斤体重,一次注射(分两侧臀肌)。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者;可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2.晚期先天梅毒(2岁以上)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5万单位/公斤体重,肌注,连续10天为一疗程(不超过成人剂量)。8岁以下儿童禁用四环素。先天梅毒对青霉素过敏者可用红霉素治疗,每日7.5-12.6毫/公斤体重,分4次服,连服30天。
2015-12-11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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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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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飞龙 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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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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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卫生部防疫司提出的治疗梅毒的方案,其要点如下: (1)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和病在二年以内的潜伏梅毒) 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单位/日,肌注,连续10天,总量800万单位。 苄星青霉素G(长效西林),240万单位/次,分二侧臂部肌注,每周1次,共2次。 青霉素过敏者,选用以下代用药品: 四环素500mg,4次/日,口服,连服15天,总量30g(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红霉素500mg,4次/日,口服,连服15天。 (2)病期长于二年的梅毒(三期皮肤、粘膜、骨骼梅毒,病期超过二年的潜伏梅毒及二期复发梅毒) 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单位/日,肌注,连续15天为一疗程,也可考虑给第二疗程,疗程间停药2周。 苄星青霉素G,240万单位/次,1次/周,肌注,共3次。 青霉素过敏者,选用代用药品: 四环素500mg,4次/日,口服,连服30天为一疗程。 红霉素500mg,用法用量同四环素。 (3)心血管梅毒 只选用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单位/日,肌注,连续15天为一疗程,共二疗程(或更多),疗程间停药2周。不允许用苄星青霉素。 青霉素过敏者,选用代用药品,疗效很差: 四环素500mg,4次/日,口服,连服30天为一疗程。 红霉素500mg,用法用量同四环素。 (4)神经梅毒 水剂青霉素G,480万单位/天,静脉点滴,10天为一疗程,间隔2周,重复一个疗程。 普鲁卡因青霉素G,240万单位/日,肌注,同时口服丙磺舒每次0.5g,4次/日,共10天;接着再用苄星青霉素G,240万单位/次,肌注,1次/周,共3周。 (5)妊娠期梅毒 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单位/日,肌注,连续10天。妊娠期初3个月内,注射1疗程,妊娠末3个月注射1疗程。 青霉素过敏者只选用红霉素,服法及剂量同非妊娠期病人,但其所生婴儿应用青霉素治疗。 (6)先天梅毒 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5万单位/公斤体重,肌注,连续10天为一疗程;晚期先天梅毒可考虑给第二疗程。 苄星青霉素G,5万单位/公斤体重,一次肌注。有神经梅毒损害者不用(效差)。 较大儿童青霉素的用量,不应超过成人同期治疗量,青霉素过敏者改用红霉素,8岁以下儿童禁用四环素。
2015-12-11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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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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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印亮 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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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疗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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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最好是要继续治疗! 患有梅毒的病人,应早期诊断,及时治疗,治疗越早,效果越好,并能迅速切断传染源。 经彻底治疗后,约90%的早期梅毒患者可以达到根治。治疗应足量、正规,按计划完成疗程。早期梅毒未经治疗者,25%有严重损害发生,而接受不适当治疗者,则为35%~40%。因此,早期梅毒的治疗原则是要求彻底治愈,而晚期梅毒只能控制症状、保护器官、延长生命、提高生活质量。根据卫生部(1987年)公布的梅毒治疗方案,早期梅毒(含一、二期梅毒及病程在1年以内的潜伏期梅毒),予以小剂量普鲁卡因青霉素G60万单位×10天,总量600万单位;或苄星青霉素G240万单位,一次肌注;对青霉素过敏者,可用盐酸四环素500毫克,每日4次,连续服15天。晚期梅毒(含晚期良性梅毒及病程在1年的潜伏梅毒),予以小剂量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单位/日,肌注,连续15天为1疗程,也可给第2疗程,疗程间停药2周;苄星青霉素G240万单位,1次/周,肌注,共3次;若对青霉素过敏者,用盐酸四环素(或红霉素)500毫克,4次/日,口服,连服30天为1疗程。
2015-12-11 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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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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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立静 医师
中原油田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光明医院
一级
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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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最好是注射治疗,此外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以免延误病情。迁延不愈。
2015-12-11 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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