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
- A:
你好,建议尽快手术治疗,切除肿物,根据术中冰冻病理结果决定是否进一步扩大切除治疗及淋巴结清扫等。无论良性恶性,均应重视。详细 »
- Q:
- A:
目前最前沿的治疗药物就是紫杉。但是不能单靠一种治疗手段,建议根据病人的情况适当的选择放疗、化疗或手术治疗。详细 »
- Q:
- A:
如果B超很明确的提示甲状腺内有3.5厘米的肿块的话那么毫无疑问的是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手术切除,根据术后的病理决定后续的处理方案详细 »
- Q:
- A:
去大点的医院应该可以买到另外看看网上有卖的没。祝你早日康复详细 »
- Q:
- A:
你好你说的情况已经转移不建议手术手术有可能导致病情进一步发展最好采用有效的传统中药保守治疗有可能康复许多患者康复后能够长期存活中医中药长期临床实践积累了许多...详细 »
- Q:
- A:
你好,目前描述的病情分析,考虑及时的保养休息很必要的,就问题不大的,三甲以上医院即可详细 »
- Q:
- A:
你好:可以采取中医治疗的方法,此方法自古以来就受到了很多患者朋友的青睐,“以其独独特疗法与创新技术在国际上取得领先地位,屡获殊荣。详细 »
- Q:
- A:
你好,毒性结节性甲状腺肿患者最好采用中医治疗的方法。根据不同的病症采取不同的治疗方法。根据患者的病症,患者应该是脾虚痰盛型。可以采用的治法是益气健脾,化痰散...详细 »
- Q:
- A:
亚甲炎的治疗不外乎就是皮质类激素,强的松一直被做为首先一般看病情做疗程,一般治疗2个月后开始减量,最后到维持期,需要在医师指导下进行,亚甲炎一定要限制碘摄入...详细 »
- Q:
- A:
甲状腺肿大是绝大多数甲状腺疾病的共同体征,但甲状腺肿大并非都是甲亢.因为有大约10%的甲亢病人甲状腺并不肿大,故而不能以甲状腺是否肿大作为判断甲亢的必备指标...详细 »
- Q:
- A:
您好,这个情况往往是手术切掉,这样的实性的肿块都有恶变的可能的详细 »
- Q:
- A: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考虑是术后没有完全恢复造成的,伤口里面的组织没有完全愈合,加上手术中对颈部组织的牵拉使你有异物感。如果是轻微的损伤,可以通过手术后一到两个...详细 »
- Q:
- A:
您好:根据您的病情发现甲状腺结节多发结节,右叶最大大于3*2厘米,左叶最大0.8厘米结节。???甲状结节病因是由长期甲状腺肿,发展成结节性,而引起甲状腺肿的...详细 »
- Q:
- A:
主要病情:中年女性,结节性甲状腺肿手术两月余,主要症状是咽喉部干燥,不舒服,这是一位结节性甲状腺肿块术后的病人,主要表现是咽喉部的不适感,首先建议这位病人去...详细 »
- Q:
- A:
一般单纯性结节性甲状腺肿,无论是单结节及多发性结节,如果是温结节或冷结节都可试用甲状腺制剂治疗。给甲状腺粉(片),每天分为1~2次口服。或用左甲状腺素钠(L...详细 »
- Q:
- A:
您好特法克服了传统治疗的盲点靶向定位直接杀伤肿瘤细胞清除患者体内残留肿瘤细胞只针对杀伤肿瘤细胞不损伤正常体细胞肿瘤细胞清除率大大提高;启动机体免疫系统恢复机...详细 »
- Q:
- A:
我因甲状腺旁长了一小包块,用手摸及咽口水都很疼,上医院做了B超,B超结果如下:B超描述:甲状腺左叶大小约1.6X1.2cm,峡部厚约0.38cm,右叶大小约...详细 »
- Q:
- A: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结合患者的情况建议可以考虑采用中药进行调理看一下。详细 »
- Q:
- A:
亲爱的患者朋友您好:我是上海江城医院耳鼻喉科的医师,因耳鼻喉类的疾病众多,无法单单从简单的描述中确诊疾病何因何治,如果乱用药或治疗会导致病情的恶化,给自身...详细 »
- Q:
- A:
注意休息,禁忌辛辣食物.具体治疗由当地医生根据病人具体情况决定.详细 »
- Q:
- A:
你好,根据你的情况,你这个是结节性甲状腺肿伴囊性变,现在目前来说,还不是很大,但是不知你是否能触摸到,但是最后还是得手术解决。因此,建议你可以短期观察,如果...详细 »
- Q:
- A:
您好,这个情况考虑是可适当使用维持量来治疗的,一般需要长期吃药详细 »
- Q:
- A:
你好,如果出现了甲状腺疾病,这要根据患者的情况,医院的等级,来决定最后能发多少钱?但是患者要调整自己的心态,及早是自己,治愈,详细 »
- Q:
- A:
可以先药物治疗看看的,如果是药物治疗效果不好时那只有手术治疗.首先要确定是什么性质的肿瘤?绝大多数的甲状腺肿瘤均以手术为主要的治疗手段,就算是良性的甲状腺腺...详细 »
- Q:
- A:
如果没有明显的好转,就要考虑有喉返神经的损伤了。详细 »
- Q:
- A:
你好。是由于体内存在刺激甲状旁腺的因素特别是血钙、镁过低和血磷过高腺体受刺激后增生肥大分泌过多的甲状旁腺激素代偿性维持血钙、磷正常。本症多见于维生素D缺乏症...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