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
- A:
这个一般是正常的现像,这个你可以多运动就会好的,去做甲状腺检查就知道有没有甲胖腺肿大的。详细»
- Q:
- A:
抗甲状腺药物本身没有增加体重的作用,是因为甲亢控制,病情恢复长胖的。如果超过了标准体重,有肥胖的倾向,就要控制饮食,适量运动了。详细»
- Q:
- A:
甲亢治疗一般需要甲状腺药物治疗、辅助治疗和加强营养的生活治疗。抗甲状腺药物以硫脲类化合物为主。辅助治疗主要是采用心得安、利血平等对症治疗。生活治疗是适当休息...详细»
- Q:
- A:
你好一般考虑;甲亢初期症状,甲亢是由于甲状腺激素分泌过多而引起的常见的甲状腺疾病,主要临床表现为:心慌、怕热、多汗、多食、消瘦、疲乏无力、情绪急躁、易激动、...详细»
- Q:
- A:
甲亢治疗一般需要甲状腺药物治疗、辅助治疗和加强营养的生活治疗。抗甲状腺药物以硫脲类化合物为主。辅助治疗主要是采用心得安、利血平等对症治疗。生活治疗是适当休息...详细»
- Q:
- A:
甲亢有三种治疗方法,即抗甲状腺药物治疗、碘131治疗、“TSH纳米介入疗法”治疗。 指导意见: 去医院内分泌科就诊,详细检查,明确是否为甲亢。检查甲状腺...详细»
- Q:
- A:
这位朋友您好,根据你的描述,您属于甲亢.主要是甲状腺激素分泌过多所致。表现为多食、消瘦、畏热、多汗、心悸。 指导意见: 建议尽快去医院使用手术治疗...详细»
- Q:
- A:
甲亢治疗一般需要甲状腺药物治疗、辅助治疗和加强营养的生活治疗。抗甲状腺药物以硫脲类化合物为主。辅助治疗主要是采用心得安、利血平等对症治疗。生活治疗是适当休息...详细»
- Q:
- A:
你好,甲亢治疗一般需要甲状腺药物治疗、辅助治疗和加强营养的生活治疗。抗甲状腺药物以硫脲类化合物为主。辅助治疗主要是采用心得安、利血平等对症治疗。生活治疗是适...详细»
- Q:
- A:
你这种情况,需要去医院检查一下,有可能是甲亢引起的,建议进行手术治疗,术后需要应用抗生素进行抗炎治疗。详细»
- Q:
- A:
您好;目前您的甲状腺功能正常,这种情况一般可以小剂量维持治疗,甲亢至少要服药2年半左右,过早停药容易甲亢复发。详细»
- Q:
- A:
您好;甲亢是一种内分泌疾病可以引起阳痿早泄等症状,一般可以用他巴唑,或碘131治疗甲亢,使甲状腺功能正常,控制甲亢后性功能障碍是可以好转的。详细»
- Q:
- A:
你这种情况,需要去医院检查一下,建议进行手术治疗,术后需要应用抗生素进行抗炎治疗,加强营养,注意休息。详细»
- Q:
- A:
您好;您的甲状腺功能基本正常,目前TSH低,这种情况是甲亢引起的,目前甲状腺其他指标正常,注意定期复查,一般无需治疗。详细»
- Q:
- A: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建议你到医院看内分泌专科,找到病因之后再对症治疗。详细»
- Q:
- A:
您好;您这种情况药物治疗效果不佳,建议您使用碘131治疗或手术治疗,一般碘131治疗后可能会出现甲减可以补充优甲乐治疗。详细»
- Q:
- A:
你好,治疗甲亢一般以口服药物为主,首选丙基硫氧嘧啶(PTU),若症状仍难以控制时可适当加用心得安等药物。详细»
- Q:
- A:
你好,一般在妊娠49天内可以选择流产.那需要问妇产科医生的 你现在的甲功指标? 详细»
- Q:
- A:
您好;一般抗甲状腺素药物的副作用用白细胞减少和肝功能异常,很少会出现抽搐的症状,这种情况建议您查甲状腺旁腺激素,血钙,血磷,血镁等检查进一步明确病因,针对病...详细»
- Q:
- A:
你这种情况,需要去医院检查一下,建议进行流产处理,加强营养, 注意休息,补充维生素和微量元素.详细»
- Q:
- A:
您好;一般甲亢服药一般不会影响镜子质量,相反若甲亢不控制容易引起内分泌紊乱,导致不育,这种情况可以要小孩的。详细»
- Q:
- A:
你好!服药对宝宝有影响.详细»
- Q:
- A:
治疗甲亢 选用抗甲状腺药物详细»
- Q:
- A:
你好:根据你的这种情况,是因为甲亢才导致你这么瘦的 一般甲亢治愈后体重都会上升的,检查一下是否药物剂量不够?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过高提示有桥本甲状腺炎可能。...详细»
- Q:
因为小时候喜欢哭泣,所以长大了眼睛就突了出来,有去医院检查过,并不是甲亢,不知道有什么方法可以改善,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希望有这方面的朋友能给个建议
- A:
你好,建议多休息,坚持用缓解疲劳的眼药水,吃一些维生素AD,和动物的肝脏对眼睛有好处。如果有一断时间了,建议还是去医院检查一下。详细»
- Q:
- A:
你好,甲亢病人基础代谢高,胃肠蠕动快,所以可能导致大便次数增加。应该积极治疗原发病详细»
- Q:
- A:
您好;甲亢进过他巴唑治疗可以导致甲减的,甲减可以引起头痛,眼胀,这种情况一般可以补充优甲乐治疗,注意定期复查甲状腺功能。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