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
- A:
您好,根据你的描述,这种情况不是很严重的,一般不需治疗,可自行吸收消退。因为新生儿的生命力比较强大,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详细 »
- Q:
- A:
对可疑病人及性接触者应及时诊治。LGV患者的性伴,如果在患者出现症状之前30天内与患者有过性接触,则必须进行检查和治疗、对可疑LGV者,也可给抗生素预防治疗...详细 »
- Q:
- A:
根据你的描述,考虑你患有淋巴瘤的症状,是你身体多发性的症状,如果伴有身体消瘦乏力的症状不排除是恶性疾病的建议,应去医院肿瘤科进行患处检查确诊治疗,禁忌辛辣食...详细 »
- Q:
- A:
你好;你的情况建议你手术后注意休息,加强营养,这个手术一般考虑需要7天后可以行走的,祝您健康详细 »
- Q:
- A:
这个一般可以口服抗生素然后在用点黄连膏效果会好一些的详细 »
- Q:
- A:
皮下组织瘤多发生于皮下如筋膜等结缔组织表面,而脂肪瘤多以脂肪组织膨胀性生长为表现的局部肿大,像你的情况属于多发性脂肪瘤,一般较小,小于1cm,多不需要治疗,...详细 »
- Q:
- A:
嗜酸性肉芽肿行放射治疗,病灶经放疗后有54.84%可完全消退详细 »
- Q:
- A:
你的情况是属于典型的过敏引起的症状建议你可以考虑使用抗过敏止痒治疗你的情况可以考虑使用抗过敏止痒的扑尔敏或是息斯敏进行口服治疗一下当然也是可以考虑加上点玉屏...详细 »
- Q:
- A:
现在的情况那么环状肉芽肿的确可能会导致糖尿病的问题,但不是必然就会出现的,可能性大而已一般目前也是没有比较好的治疗措施,建议继续观察,然后到时候可以进行空腹...详细 »
- Q:
- A:
化脓性肉芽肿可考虑选用保守治疗,保守治疗失败可手术治疗。1、把病变部位的照片发一张过来看看。2、可考虑给予抗感染的药物如头孢类药物、磷霉素、替硝唑等。3、把...详细 »
- Q:
- A:
皮下脂肪瘤属于良性肿瘤,较小的可以不用处理,较大的及时手术切除皮下脂肪瘤属于良性肿瘤,较小的可以不用处理,较大的脂肪瘤可以手术切除详细 »
- Q:
- A:
治疗 皮损可自行消退。可试用羟嗪(hydroxyzine)和泼尼松治疗,亦可试用氨苯砜治疗。详细 »
- Q:
- A:
您好,一般效果是一样的,手术方法不同.详细 »
- Q:
- A:
您好,考虑是血管瘤,为常见的软组织肿瘤。体内的血管瘤一般初期无症状,当瘤体增大时可压迫、推移邻近脏器,出现各种症状。治疗可以采用高频电极是纯物理的治疗方法,...详细 »
- Q:
- A:
一般需要全麻手术治疗的,几千元就可以,有什么不明白继续提问.详细 »
- Q:
- A:
据你的所述,是有传染性的,目前可以采取抗生素药物治疗的,也可以采取激光治疗的,患者在术后以抗炎为主,要保持清洁卫生,少吃辛辣刺激性食物。详细 »
- Q:
- A:
在治疗上惟一有效方法是手术切除。对于多发者(有的患者可达百余个),也只能先选择影响大的、较疼痛的进行切除。建议术后患者结合16.2%含量的中药人参皂苷Rh2...详细 »
- Q:
- A:
你好!腹泻期要注意补充营养,适当减少饮食中纤维素成分,以易消化富含叶酸、铁、钙、镁、锌等微量元素的流质饮食为宜。避免牛奶及乳制品。如果严重者最初几天宜禁食,...详细 »
- Q:
- A:
治疗包括药物、局部理疗和手术等。根据不同病因,应用抗生素、抗组织胺、抗结核、类固醇激素及免疫抑制剂等药物。有局部或全身感染症状及继发于特异性感染的肉芽肿性...详细 »
- Q:
- A:
糖皮质激素和免疫抑制剂,特别是环磷酰胺的应用使变应性肉芽肿的预后有了很大的改善。变应性肉芽肿开始时应该用大剂量的糖皮质激素治疗:1.0mg/(kg·d)泼尼...详细 »
- Q:
- A:
骨嗜酸性肉芽肿理想的治疗方法是在病灶内注射入缓慢吸收的泼尼松制剂,包括已确诊、局部复发或继发病灶,注射疗法均有效。通常只需注射1~3次,每次125~250m...详细 »
- Q:
- A:
这样的情况还是需要积极的手术治疗为主的详细 »
- Q:
- A:
你好,推荐你一个小方子,可以试一下:详细 »
- Q:
- A:
你好,这个情况需要继续治疗至伤口愈合,伤口现在的恢复情况不错详细 »
- Q:
- A:
你好朋友,这种情况建议你最好去当地的三甲医院进行治疗,不要去私人医院详细 »
- Q:
- A:
这个一般是不会恶变的,可以询问主治医师您的情况是否符合放疗这个一般是不会恶变的,可以询问主治医师您的情况是否符合放疗详细 »
- Q:
- A:
这应该请临床医生彻底清创,积极抗菌消炎,外敷消炎生肌的药物。详细 »
- Q:
- A:
你好,这种情况如没有不适,可以吃点优降糖,也可以饮食控制调理,不能吃高脂肪,高热量的东西应控制每顿的食量,少食多餐,多吃苦瓜,有类次胰岛素的物质,对降糖很有...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