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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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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丽萍 副主任医师
洛阳市吉利区人民医院
二级乙等
骨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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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精神药物主要包括,氯硝西泮,阿普唑仑,劳拉西泮,艾司唑仑,地西泮,苯巴比妥等药物。此类药物的使用需在临床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切不可擅自使用,也不能够擅自调整药物使用剂量。出现任何躯体不适的时候,用及时联系主治医师,将病情告知,使其能够及时的调整治疗方案。
2019-03-23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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