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1
我们邀请临床执业医师解答上述提问,您可以进行追问或是评价
-
刘怡潼 主治医师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
三级甲等
生殖医学中心
-
孕前孕期用药,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谨慎安全用药。不同时间用药产生的后果不同:在卵子受精后1周内用药,受精卵尚未种植在子宫内膜,一般不受药物影响;如受精1-2周内用药,受精卵已种植于子宫膜,但组织尚未分化,药物产生的影响除流产外,并不引起致畸,属安全期。故在孕前或孕早早期服用了一些药物对胎儿不会有太大的影响,不必过分担心,也不必因此作人工流产。受精后3-8周(停经5-10周)是胚胎各器官分化形成时期,极易受药物等外界因素影响而导致胎儿畸形,属“致畸高度敏感期”。在此时期不必用药时坚决不用,包括一般保健品、滋补药。可用可不用的,或暂时可停药的,就不用。如必须用药,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谨慎安全用药。如继续妊娠,可在怀孕16-20周进行产前诊断(包括B超),进一步了解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及排除胎儿畸形。
2012-11-24 17:33
-
-
回答2
我们邀请临床执业医师解答上述提问,您可以进行追问或是评价
-
贺涛 主治医师
河北省邢台市威县人民医院
二级甲等
内科
-
1、孕妇不要随便使用非处方药,一切用药都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能确保择对胚胎、胎儿危害小的药物。
2、应按照最少有效剂量、最短有效疗程使用,避免盲目大剂量、长时间使用,避免联合用药,非病情必需,尽量避免在妊娠早期用药。
3、用药前应详细阅读《药物说明书》,尽量不用孕产妇慎用“和孕产妇禁忌”的药,如可以局部用药有效的,应避免全身用药。
4、如母亲的疾病使胎儿染病时,应选用胎儿、羊水的药物浓度与母体的药物浓度相接近的安全的药物,母子同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