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
- A:
类风湿性关节炎可以双手指关节变形胀痛,曲屈发响,晚上睡觉后更僵硬胀痛,特别是老年人,女性更多见。去医院做检查,明确诊断。也可以先短期用些抗风湿药物和活血化淤...详细 »
- Q:
- A:
帕金森病或者帕金森综合症震颤的表现应该是静止性震颤也就是说静止时出现情绪激动或紧张时加重运动时减轻或消失而且通常左右不对称一般通过典型症状就可明确诊断可以尝...详细 »
- Q:
- A:
病情分析: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如果全身条件允许,可以通过手术治疗.当类风湿性关节炎进入中晚期时,由于长期的炎症反应造成的肉芽组织和纤维增生使得关节腔内的血供...详细 »
- Q:
- A:
你好;这种情况如果心功能可以。没有营养不良。没有发烧就可以做手术。详细 »
- Q:
- A:
你好,根据您的描述,我分析,关节炎常见的是骨关节炎和类风湿关节炎,中医认为本病乃本虚而标实,主要是由于肾气亏损、筋脉不通、经络瘀阻所致,建议你采用传统中药穿...详细 »
- Q:
- A:
右膝关节有少量积液,走路时膝关节前边疼,站时间久了腿发硬根据你的描述这种情况一般治疗比较困难建议可以适当应用针灸按摩结合药物应用,平时注意避免负重积极锻炼,...详细 »
- Q:
- A:
你好,类风湿目前并无特效方法可用,建议结合激素或中医药物治疗缓解病情详细 »
- Q:
- A:
你好可以找专业治疗的中医如果治疗1各月没有效果的话那需要换一家医院治疗.详细 »
- Q:
- A:
你好类风湿疾病的情况是可以引起这种症状的。往往此病是慢性疾病的情况。可以引起关节变形的情况的。这种情况一般的情况在变形严重的情况下是可以手术的治疗的。需要平...详细 »
- Q:
- A:
您好,手指关节变形属于一种免疫系统疾病,应该抓紧时间接受正规的治疗。患者平时应该加强营养,加强锻炼,不要过于劳累,注意休息,劳逸结合。有利于疾病的恢复!详细 »
- Q:
- A:
腿痛跟个人体质有关系,天气也是一方面,腿上寒气大,建议用麦麸加烈度高的白酒,大葱白干炒,达到灼热感时,用布包把以上麦麸包起来,裹住疼痛的地方,每天坚持,坚持...详细 »
- Q:
- A:
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分析,可以考虑小针刀治疗.利用手术效应,剥离粘连,松解组织,使局部血液循环重新恢复,降低局部致痛物质的浓度,使疼痛症状迅速缓解,临床效...详细 »
- Q:
- A:
你好,你的情况多考虑为关节炎引起的症状。关节炎主要表现为关节的肿痛、关节畸形等。建议你注意进行检查一下风湿类风湿的情况。然后是可以用点消炎止痛的药物进行对症...详细 »
- Q:
- A:
你好,类风湿骨关节变形特点:类风湿性关节炎表现为持续6周以上的对称分布的四肢小关节受累,一般可累及5个以上的关节部位,并有明显的晨僵症状。详细 »
- Q:
- A:
让小儿站直两足跟靠拢如果两膝关节不能靠拢相距3厘米以下为轻度“O形畸形;3~6厘米的间距为中度“O形畸形;两膝间距大于6厘米为重度“O形畸形小儿站直两膝关节...详细 »
- Q:
- A:
您好松毛虫中毒一般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建议查一下是否为其它原因所致详细 »
- Q:
- A:
你说的这情况是应注意防止出现炎症的情况才行的注意看看是不是关节炎的情况引起的建议你注意进行检查一下风湿类风湿的情况然后是可以用点消炎止痛的药物进行对症的治疗...详细 »
- Q:
- A:
病情分析:你好!此情况建议到当地大型正规医疗机构就诊治疗观察为宜并建议联合中药进行治疗,具体用药建议结合体征及表现,到医院中医科进行辨证论治为宜,一般为可以...详细 »
- Q:
- A:
病情分析:你好!此情况建议到当地大型正规医疗机构就诊治疗观察为宜并建议联合中药进行治疗,具体用药建议结合体征及表现,到医院中医科进行辨证论治为宜,一般为可以...详细 »
- Q:
- A:
患者要治疗的话还是要到正规的地方去治疗,因为在这样的地方患者可以得到比较全面的照顾,还有患者一定要尽快地去治疗,以免患者的病情在进一步的加重,那样的患者的治...详细 »
- Q:
- A:
你好,类风湿关节炎的症状:起病缓慢,多先有几周到几个月的疲倦无力,体重减轻,胃纳不佳,低热和手足麻木刺痛等前驱症状。(一)晨僵:关节的第一个症状,常在关节疼...详细 »
- Q:
- A:
您好,您说的情况考虑类风湿的可能的,可以就医做类风湿的相关检查看看,吃点芬必得之类的详细 »
- Q:
- A:
风湿性疾病多为慢性病治疗目的是改善疾病愈后保持其关节脏器的功能解除有关症状.药物治疗治疗的原则是早期诊断和尽早合理联合用药.还可吃些祛风除痹的中药.详细 »
- Q:
- A:
病情分析: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如果全身条件允许,可以通过手术治疗.当类风湿性关节炎进入中晚期时,由于长期的炎症反应造成的肉芽组织和纤维增生使得关节腔内的血供...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