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
- A:
您好,痛经可分为原发性痛经和继发性痛经两种.妇女最常见的是原发性痛经,它在初潮后即开始,多为功能性,以未婚未育年轻女性多见,缘由很多,如精神因素,剧烈活动,...详细 »
- Q:
- A:
乌鸡白凤丸这个是属于一个调理气血的中成药,对于血虚痛经效果比较好。可以先服用一个疗程看看,作为痛经自我保养很重要的,比如平时要少吃生冷的食物,避免腹部受寒很...详细 »
- Q:
- A:
痛经的原因非常复杂,建议你还是应该到医院去看看医生,常见的是妇科炎症和子宫腺肌症,检查清楚后才能有针对性的处理.而且一定注意月经期不要同房和洗澡避免接触冷水...详细 »
- Q:
- A:
您好,痛经是由于子宫内膜合成的前列腺素引起子宫强烈的收缩引起的,一般轻度的注意保暖、忌食辛辣的食物和冷食等多可以缓解,如果疼痛严重不能缓解不排除有病理性的因...详细 »
- Q:
- A:
可以彻底治愈的,可选用活血化瘀、调经止痛的中药来治疗。能为您提供健康服务,我们感到非常荣幸。但这些内容仅供参考,一切诊断与治疗请遵从就诊医生的指导,谢谢合作...详细 »
- Q:
- A:
痛经多数是宫寒引起的,主要是平常的生活饮食还有体质有关,那几天避免接触冷水,多注意保暖。是寒气型痛经的应多吃一些驱寒温热的食物,红糖、生姜、荔枝,酒酿等。而...详细 »
- Q:
- A:
你这个情况老实说药物是没有很大的效果的,你不打算生育先的话这个可以尝试曼月乐环,这个的效果还行,但是容易不规则出血详细 »
- Q:
- A:
作为女性来讲,一般都或多或少的在月经前后会出现腹痛,腰痛等症状,这就叫痛经.痛经是由于子宫内膜合成的前列腺素引起子宫剧烈收缩引起的.如果较轻-般不需要治疗.详细 »
- Q:
- A:
疼痛的原因很多,如瘀血,子宫后位,情绪郁结、气血不足等引起,而药贴可能有一定的效果,如果药物适合病情,是有效果的,如果不适合病情,那可以没有效果。建议试使用...详细 »
- Q:
- A:
你好,湖南武警医院妇科专家为你解答,女性痛经是正常的、对身体不会有影响的、一般情况下痛经患者平时饮食应多样化,不可偏食,应经常食用些具有理气活血作用的蔬菜水...详细 »
- Q:
- A:
考虑原发性痛经,痛经疼痛发作时可对症处理,可服用阿托品片及安定片,都可缓解疼痛。长期不能缓解的,可作适当的中医辨证调理。另外,喝一些热的红糖姜水也会收到良好...详细 »
- Q:
- A:
痛经是不能根治的,只有逐渐改善身体的功能状态和气血状态,以绥解疼痛.注意调节工作时间和强度,避免加重身体疲劳或损伤的各种影响因素.注意加强活血化瘀和补气补血...详细 »
- Q:
- A:
您好,治疗痛经的中药方:一、香附180克,艾叶、川芎、吴茱萸,白芍药、当归、黄芪各90克,续断45克,生地黄30克,肉桂15克,共研细末,米醋打糊为丸,每服...详细 »
- Q:
- A:
女性来经时,会出现痛经现象,这不可轻视,可能是子宫内膜异位的症状,属于中医痛经、不孕、症瘕、月经不调的范畴,不加治理,牵连甚远。痛经虽普遍,但并不是“正常”...详细 »
- Q:
- A:
您好,对于您这种症状的话,可以选用妇炎洁的甲硝唑氯已定洗剂进行治疗的消除易感因素.保持外阴清洁干燥,避免搔抓.治疗期间禁止性生活.不宜食用辛辣刺激性食品.详细 »
- Q:
- A:
您好,在月经来潮时有轻微的腹痛和腰酸,这是属于正常的,这是由于宫缩造成的疼痛,盆腔淤血造成的腰酸。您的这种情况,如果症状轻微是属于正常的,但如果疼痛明显影响...详细 »
- Q:
- A:
原发性痛经的治疗经验妇女在经期前后或经期出现小腹及腰骶部疼痛,称痛经。一般多好发于青年妇女或青春期少女。是妇科常见病之一,严重者甚至可以影响到工作和生活。那...详细 »
- Q:
- A:
你好,不好确定,一般可以服用中药治疗痛经,建议最好去正规医院详检病因,在中药调理,避免着凉,定期复查即可。详细 »
- Q:
- A:
若出现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种,就不是几种食物所能解决的了,应赶紧去看医生: 年龄超过25岁或已婚,特别是已分娩者,痛经很剧烈,不经治疗难以忍受者。 痛经逐...详细 »
- Q:
- A:
经的原因非常复杂,常见的是妇科炎症和子宫腺肌症,建议你最好去医院进行详细检查,等确诊以后在进行有针对性的治疗比较好.平常进行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另外一定注意...详细 »
- Q:
- A:
若没有并发胆红素脑病,一般不会留下后遗症。也就是和正常孩子一样。胆红素脑病(核黄疸)一般发生于生后2-7天,早产儿尤易发生。首先出现嗜睡,喂养困难,吸吮无力...详细 »
- Q:
- A:
痛经的原因非常复杂,建议你还是应该到医院去看看医生,常见的是妇科炎症和子宫腺肌症,检查清楚后才能有针对性的处理.而且一定注意月经期不要同房和洗澡,避免接触冷...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