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30天吃了诺氟沙星有什么危险?
你好,一个月前因觉得胃不舒服,吃什么东西都想吐,每天上班都没什么精神,去医院检查,医生说已怀孕快一个月了,可在那几天刚好感冒了,家里刚好有诺氟沙星,请问那样对胎儿有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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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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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宗彦 主治医师
家庭医生在线合作医院
其他
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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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上述情况对胎儿是有一定的影响建议在孕12至20周可去医院做产前诊断,包括超声波检查胎儿肢体和脏器发育,染色体核型分析,生物化学分析和基因检测分析,没有异常情况的胎儿一般就可以接受了,如果胎儿发育有影响,就需要中止妊娠
2015-12-31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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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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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东银 医师
安都卫生院
一级
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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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这类药物在18岁以前都是不会使用的,因为可能影响软骨的发育你使用过一天的话,这个影响是难以绝对明确的,可以继续怀孕,但是需要进行正规的产检明确有无常见的畸形。
2015-12-31 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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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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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立静 医师
中原油田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光明医院
一级
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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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关系着两代人的生命与健康,孕妇用药更应谨慎.母亲错误用药可能会对腹中胎儿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如致畸,致残,甚至危及生命. 妊娠用药很难避免 从孕前准备期到妊娠,分娩和哺乳,平均每位母亲要经历大约2年时间.在这么长的一段时间里,生病很难避免,因此就很难保证母亲不使用任何药物.其中还包括孕妇本身就患有某些慢性疾病需要坚持长期用药,如哮喘,癫痫,肝炎,甲亢,先天性心脏病等.此外,有一些孕妇是在不知道自己已经怀孕的情况下服用了某些药物.另外,妊娠本身也可能会给孕妇带来某种妊娠特有的疾病,如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等,病情严重时就不得不用药物治疗.调查显示,约60%~70%的孕妇在妊娠期间使用过药物. 孕妇使用药物治疗,药物进入母体后,在发挥其药效的同时,不可避免地会改变母亲体内环境,这种改变的大小以及对胎儿的影响是由药量及药物本身决定的.因此许多药品在研发阶段要经过致畸试验,其结果在药品说明书中应该准确体现.由于担心药物的不良影响,许多孕妇会尽量避免使用药物,甚至病情加重也忍着.北京世纪坛医院药剂科袁锁中教授指出,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因为如果不积极治疗,某些疾病本身对胎儿的影响可能会比药物的危害大得多.袁教授告诫孕妇,有病一定要积极治疗,在医生的指导下科学用药. 胎儿就这样没了 许多孕妇当意识到服药可能会对胎儿造成损害时就会显得无比焦虑和担心,她们多数会到医院找妇产科医生或药剂师进行咨询,当然最关心的话题是“这个胎儿还能不能留下来”.孕妇此时最需要的是一个肯定的答案.但是非常遗憾,几乎没有人能给她们一个明确的答案. 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排除为了避免医疗纠纷等因素以外,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医生和药师没有可以作出答复的理论基础,尽管医药专家也很想帮助这些孕妇.医生在了解到孕妇的情况后,多数会参照孕妇所使用药物的说明书,如果上面注明“孕妇禁用”,他们会建议不保留胎儿,但多数药品的说明书是“孕妇慎用”或根本没有明确说明,这样医生和药师会根据个人的经验告诉孕妇可能会有哪些问题,在没有科学依据的前提下,给出一个模棱两可或纯个人化的建议,最终还是让孕妇及其家人难以选择.可能坚持到最后会得到一个健康的宝宝,但多数家庭不愿意冒险,许多小生命就这样被“扼杀”在“莫须有”的结论下. 是盲目还是无知 袁教授认为,这种现象突出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三方面:其一,与我国的国情有关,在一个家庭只能有一个孩子的前提下,年轻父母更加重视孩子的健康.其二,与药物的滥用有关,在我国仿制药居多,尽管这些药物经过多年临床应用证实是相对安全的,但滥用同样会造成安全隐患.其三,与临床药师的知识欠缺和缺乏科学指导有关,过多强调经验性,个人化的知识,没有科学的实践依据,单纯依赖药品说明书不可能更好地帮助患者. 这种情况不只存在于我国,对于“妊娠期间用药对胎儿的影响”问题,全世界都缺乏科学的量化标准.在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只是简单地将所有药物分为危险度递增的a,b,c,d,x五类,a类药物对胎儿比较安全,b类药物相对安全,x类药物则是孕妇绝对禁止使用的.但是c,d两类药物的安全性则很难界定.如果孕妇服用了这些药物,那么对胎儿的影响同样不能确定.可见,发达国家的母亲同样会面临“忍痛割爱”的局面.
2016-01-01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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