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
- A:
会传染给其他人的,还是需要注意才行,尤其是洗脚盆最好是不要同用。灰指甲大多是真菌的感染导致的,这种情况还是有传染性的所以还是有必要引起注意才行,然后及时对症...详细 »
- Q:
- A:
甲真菌病主要为交叉传染获得,主要预防措施包括避免穿公共拖鞋、足盆、鞋袜等。鉴于你用开水浸泡过,感染的可能比较小。详细 »
- Q:
- A:
如何预防灰指甲传染:1、积极治疗身体其他部位的皮肤病,避免用手抓挠身体其他部位的皮肤病灶。2、首先要重视手足癣的防治,纠正“生了足癣不生其它病”的不正确看法...详细 »
- Q:
- A:
灰指甲是一种慢性传染病,一般表现为指甲变色、增厚、凹凸不平、空甲、萎缩等症状 灰指甲的治疗一般有以下几种治疗方法。 (1)手术拔甲:在局部麻醉下,将患甲...详细 »
- Q:
- A:
得艾滋病有几个先决条件,艾滋病有三种传染途径,血液传染,母婴传染,还有性传播,这是三种必要的条件,还有两个关键性的东西,首先要有体液的交流,体液怎么会交流呢...详细 »
- Q:
- A:
一般不会,最好是你没有流血.它主要是通过血液传播的.详细 »
- Q:
- A:
你好,根据您的症状,在有皮肤破损等,接触科灰指甲患者的东西,有着被感染的可能性。需要积极注意隔离等。避免生活中的密切接触等建议注意卫生,多吃新鲜蔬菜以及保持...详细 »
- Q:
- A:
你好!这种情况不会传染艾滋病的.艾滋病主要是通过血液传染的,还有母婴传染,所以.接吻被传染艾滋病的机会不大,但如果口腔里有伤口就另当别论了.详细 »
- Q:
- A:
灰指甲会传染给别人.主要接触传染.主要为交叉传染获得,主要预防措施包括避免穿公共拖鞋、足盆、鞋袜等。在当今足疗盛行的情况下注意防止交叉感染。串门时可应用鞋套...详细 »
- Q:
- A:
你好,灰指甲是一种发生在人甲上的传染性疾病,医学上称为甲真菌病,它是由真菌感染引起的.能引起灰指甲的病原真菌有许多种,最新病原学调查结果显示:灰指甲主要是由...详细 »
- Q:
- A:
灰指甲建议你用碘酊,一定要用浓度比较高那种,而且只搽有病的地方,其他地方尽可能避免.一定要记住不是碘伏.详细 »
- Q:
- A:
你好:灰指甲与其他癣病一样,常发于高温潮湿地区.除了地理因素,还有个人因素,如不注意个人卫生,爱穿紧身衣裤及不透气的鞋子,年老体弱,等等.灰指甲的传播途径灰...详细 »
- Q:
- A:
会传染的,灰指甲是常见皮肤病,现在,绝大多数灰指甲可以治好.常用的方法是:伊曲康唑200mg2/日1周/月,甲癣服3个周期,趾甲癣4个周期.特比萘芬250m...详细 »
- Q:
- A:
您好,您所说的只是角质层的破损的话,是不会导致艾滋病的传播的,不必担心,您好,您所说的这种情况,没有出血,应该只是手部皮肤的角质层破损,这样的话,不会导致艾...详细 »
- Q:
- A:
如果她的手有伤口并流血,给你洗头时洗破头的情况下有可能被传染。一般指甲不会传染艾滋病。详细 »
- Q:
- A:
灰指甲没有遗传性,可以口服伊曲康唑治疗。详细 »
- Q:
- A:
会的,常用的方法包括用小利刀刮除松脆病甲,或挫薄增厚的病甲,然后涂碘酒或冰醋酸溶液,也可把病甲浸于碘酒或鹅掌风特效药中,坚持治疗几个月后,即可生出新甲.详细 »
- Q:
- A: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可能是灰指甲,又称为甲癣,由真菌感染导致。你好,系统用药常用的药物有伊曲康唑、特比萘芬、氟康唑、酮康唑等药物。详细 »
- Q:
- A:
您好,这样的情况是不会传染的,但以后还是要注意一些的,避免直接的接触,灰指甲是有传染的。同时您朋友的情况要及时用药治疗的,严重时可以拔甲治疗的详细 »
- Q:
- A:
一般的情况下是不会被传染的乙肝的传染途径主要是血液接触的,您的这种情况一般是不会传染的,但是如果您的是两对半都是阴性,建议您在医生的指导下打乙肝疫苗。最好是...详细 »
- Q:
- A:
你好,你好,根据你的情况分析,应该是灰指甲的表现,属于真菌性的皮肤病,与脚气感染是有关系,但是不会遗传的。皮肤病治疗中心,并独家引进真菌分类检测设备准确检测...详细 »
- Q:
- A:
你好灰指甲是一种发生在人甲上的传染性疾病的俗称。医学上以前称甲癣,现在则叫甲真菌病,它是由一大类称做病原真菌的微生物感染引起的。灰指甲与其他癣病一样,常发于...详细 »
- Q:
- A:
一、美甲: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美甲不仅使人们的指甲看起来漂亮,还增加的女性的信心。美甲只传染灰指甲的一个重要传染源。因为许多美甲店,没有对美甲的工具有完善的...详细 »
- Q:
- A:
理论上来说有被传染的可能性,因为灰指甲大部分是由真菌感染引起的,真菌则具有传染性。也不用太过于担心,适当使用些抗真菌药,应该不是那么容易就被传染的,你的免疫...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