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的婚姻怎么办
柯大夫:
我哥哥于5年前患了精神分裂症,后经及时治疗,病情一直稳定未复发。现已29岁,我父母为他物色对象,准备结婚。请问有他这种毛病的人,婚姻该如何处理较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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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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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国文 副主任医师
中山医院肿瘤中心
二级甲等
放疗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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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网友: 众年周知,男女双方结为夫妇,共度幸福的家庭生活,这不仅需要双方的躯体健康,更需要双方的精神健康。我国婚姻法明文规定,精神失常未经治愈是不能结婚的。 如果精神病人的症状缓解已相当长时间,就像你哥哥那样,在法律上,虽然并不禁止结婚,但也应该让准备结婚的双方家庭,都能对病人过去的病情有个充分的认识。必须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结合,决不能隐瞒,更不能强迫。这样才能减少或避免酿成不幸。 顺便一提的是,已经结婚的人,如果配偶得了精神病,除应该给予积极有效的治疗外,还应给对方精神上的安慰,若配偶经过长期的充分治疗而无效果,可以提出离婚,但应经过慎重考虑。
2008-02-07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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