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1
我们邀请临床执业医师解答上述提问,您可以进行追问或是评价
-
王维平 主任医师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三级甲等
急诊科
-
伤后第1个24小时胶体和电解质液量=烧伤面积(Ⅱ、Ⅲ度)×体重(kg)×1.5ml另加基础水分2000ml计算所得总补液量的半数在烧伤第1个8h内补给第2个和第3个8h各补充其总量的1/4计算:1、头颈部占9%、双上肢占18%九分法适用于大面积烧伤对于胸前烧伤(小面积)可按手掌占体表1%计算也就是3%总共烧伤面积为30%答案:C2、补液量:30X60X1.52000=4700ml答案为:D3、按照第一个8小时补总量的一半计算应该是2350ml
2019-04-20 10:40
-
-
回答2
我们邀请临床执业医师解答上述提问,您可以进行追问或是评价
-
崔立静 医师
中原油田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光明医院
一级
内科
-
您好,根据烧伤面积来计算,总的补液体量,一般来说第一个24小时之内等于,体重乘以烧伤的面积乘以18,另外还需要加每日的生理需要量。烧伤以后,第二个24小时的补液量为第一个24小时计算的补液量的一半日需要量是不变的。每日的生理需要量,需要根据这个孩子的公斤体重来计算,一般来说,每公斤体重一百毫升左右。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2019-04-16 10:17
-
其他网友提过类似问题,你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