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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新出台5措施控制药费

2010-06-02 08:58:20  来源:家庭医生在线论坛    转载

  就在央视接连曝光抗癌药芦笋片、恩丹西酮十几二十倍的利润率,一再刷新“暴利药”的纪录的关口。近日,广州市卫生局网站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首季广州公立医院人均门诊费用自2008年后首次突破190元,“看病难”的境况在现实中出现再次恶化现象……医改推行多年后,新医改也在一串串咋舌的数据,显现出现实的荒谬和尴尬。

  5月28日,胡锦涛总书记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学习时强调:“要使群众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要通过落实好5项重点改革任务,有效解决当前医药卫生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病有所医。要加快完善医药卫生体制机制,为医药卫生体系有效规范运转提供根本保障。

  5月30日上午,卫生部网站上公布了将采取五项有针对性的措施,以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有舆论认为,这是药品暴利引发的深度关注,卫生部五措施治高药费,可望加速医改,让公立医院和药企回归各自社会职能。有专家指出,5项措施如果能够尽快落实,有的可望立竿见影起到作用,但也有专家认为,五项措施影响有限,需要从制度上改变以药养医的利益格局,才能真正达到抑止药价虚高的目的。

  1.完善药品采购制有利公平竞争

  卫生部公布的五项措施中,第一条“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表示:“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正在修订《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再次强调集中采购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时进一步规范了工作流程,细化了技术要求。《工作规范》还要求在评审药品时,要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采用科学评价办法,选择‘质优价廉’药品。”

  对此,身兼广东省政协科教卫委员会副主任的广州医药集团总经理的李楚源连声叫好,“规范对于像广药这样的大企业是好事,有利于形成公平竞争的环境。”他谈到,地方与地方之间,很多时候就是因为招标采购的规定有所不同,在操作上不统一,导致同一种药物在不同地方药价不一,准入门槛不一致,国家要规范起来是好事。

  另外,李楚源提到,社会上有一种声音诟病医药代表或代理公司在向医院推销药品的时候,存在给回扣甚至商业贿赂,导致暗中托高药价,他认为这种方式也是可以透明化并加以规范的,“在国外就有学术推广费,知识传授费,就是他们向医院交的,但外国已经规范化、统一化,就不存在混乱的问题”。

  2.规范诊疗行为关键在落实

  对照卫生部5项措施,其中“大力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两项,都直接涉及医生具体诊疗开药过程。以期望达到规范医生诊疗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控制医疗费用的目的。

  金康药房总经理郑浩涛说,像第二项措施提到,“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遴选调整机制,规范基本药物招标采购行为。对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并落实相应补偿机制。”这是可以对群众用贵价药有明显缓解的,“对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这意味着这笔钱需要国家支付,政府加大了自身投入,自然会更加有动力去监管,调控得更加合理。而基本药物占日常药物的比例较高,对群众缓解买药负担无疑是有效果的。

  然而,目前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在基层医疗机构力推,针对公立医院的基本药物目录大医院版目前仍没有时间表。有医疗界人士认为,这让某些大医院医生“顺手”就开了“大处方”、“高价药”,医疗费自然降不下来。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也表示,基本药物目录的推出是单行道,没有多个部门协同作战。

  卫生部的措施中还提到,积极探索和推行阳光用药做法,加强对药品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规范处方行为。大力推进临床路径和单病种收费制度改革,规范诊疗行为等。

  郑浩涛和不少网友都认为,这已经不是新鲜的说法,早已是老生常谈,出发点当然是好的,关键在于是否能切实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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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惩商业贿赂治标,加大医疗投入治本

  卫生部最后两条措施:“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最为引人关注,因为这都涉及到人们谈论已久的药价利益链条和医院潜规则的问题。其中,“始终保持惩治商业贿赂的高压态势,同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医药代表行为规范”和“通过限制流通环节差价率等措施完善高值医用耗材价格形成机制”两处表述,直接针对医药代表和药品流通环节,这些是常人认为药价产生猫腻的地方。

  有关专家认为,不仅是针对药价,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是法治国家应有的执法行为,卫生部的强调说明了其加强力度的决心,但这可能“治标不治本”,从根本上来说,改变以药养医的局面,实现医药分家,才是切断高价药的利益链条。

  据了解,目前药房和医院所售药品的市场份额比例约为2比8,业内人士指出,经过一系列流通环节后,最后药品在进入医院的时候,医院要不要采购这种药,可能医院的领导有发言权,医药的药剂科或药室委员会的人有发言权,最后医生的处方把药开给病人,开多还是开少,他也有发言权,“这些发言权决定了哪些药能够进到医院,哪些药能够销到患者的手中,这些都涉及到利益,也即常说的回扣,这部分钱,也只能算到药价的成本里面。目前这部分已经占到15%到30%。

  “如果政府采取强制措施,压低流通环节的成本价格,这就会违反市场规律,很可能导致大量药厂为迎合低价,降低品质,生产劣质药品,这显然不是政府改革的初衷。”郑浩涛认为。正如广州市医药行业协会的专职副会长成昭云所说,要真正实现医药分家,医院不靠卖药盈利了,各级医生和代理也减少了层层寻租的空间,这种形成药品采购价的隐性成本也下降了,医生对病人也更能对症下药,不为利益所动。

  “关键在于加大医疗投入!资金落实到位而不互相扯皮”,某大型医院的孙医生在网上点出了困境——要尽快实现“医药分开”的管理、分业经营。从源头上切断医院、医生与药品经营之间的经济利益联系,确保医院和医生不是为了获利而开药,从根源上开始解决这一体制。医院要发展,职工要福利,医院就会找卫生部要钱,而卫生部则找财政部,从目前的情况看,国家是已经拿出一些钱进行试点了,但从全国看却是杯水车薪,然而医院是还要生存和继续的,这决定了以药养医的现状还得持续一段时间,改变“以药养医”现状还很难实现。所以,国家应该加快加大对医疗行业的投入,才能彻底解决这一问题。

  ▲观点

  “没有首先从源头上把药价降下来,即使砍掉15%差价又有什么用?等于是砍掉了医院的发展资金,而政府又不补回给医院。”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建议,在药品流通方面,“政府在宏观上控制,微观上由市场去调节可能效果更好。”

  “惩罚一下贿赂就可以杜绝吗?”网友刘士风甚至调侃道,把医院所用基本药品(也不用全部药品)的出厂价公布出来就可以了,让那些吃了回扣、加了高额利润的药品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这样使其利润率能够得到老百姓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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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梁燕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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