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痔血胶囊引肝损 厂家拒绝救助部分患者

2009-03-13 10:37:44  来源:家庭医生在线论坛    转载

    7日刊登《打工女子服用痔血胶囊引发肝损》以来,陆续接到上十位服用痔血胶囊引发肝损的患者电话,普遍反映药厂未承担全部医疗费。昨日,记者终于联系上药品生产厂家四川维奥制药有限公司处理该事件的负责人,他表示,如果患者是由于服用痔血胶囊而产生肝损害,企业愿承担相应费用,但对于向法院起诉或向媒体投诉的,将不再“救助”。

    据了解,自去年11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认“痔血胶囊可引发肝损”后,四川维奥公司曾公开承诺,如果患者是由于服用痔血胶囊而产生肝损害,企业愿意承担相应费用。昨日这位负责人添加的新条件,与此前公司表态不符。

    该负责人称,对于痔血胶囊导致服用者肝脏受损,企业表示真诚的道歉。目前,企业正积极与患者联系,登记处理善后事宜。因为该药在武汉销售较好,可能有些患者还没接受到“救助”。

    他表示,如果患者有医疗保险,企业只承担保险之外的责任。因此,企业现在是优先“救助”那些社会弱势群体。“对于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媒体投诉的,将不在我们救助范围之内。既然去告我们了,我们就等着判决。法院判我们赔多少,我们就赔多少”。

    应负的责任不容讨价还价

    企业生产的问题药品致使消费者健康受损,厂家应当赔偿患者损失。这是国家的明确结论,也是不容推脱的责任。可事实是问题企业在责任面前却显得过于霸道,拒绝支付足够治疗费用,以要挟手段回避媒体和司法介入。

    伤人者态度强硬,受损者反处弱势,真实的体现出消费者维权的困境。药品由于其对于人的生命和健康的特殊性,其生产过程和对患者的效果应该受到最为严格的监管,问题药品的生产者应该受到最严厉的追究。如果问题药品厂家造成了大量的健康损害之后,还不仅能够言之凿凿地讨价还价,推脱责任,更能以各种方式回避媒体曝光,在悄声处理中问题轻松化于无形,那在如此低廉的违法成本之下,如何能避免企业不铤而走险,彻底杜绝企业的违法行为和问题药品的产生?

    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需要伸张,问题企业的责任不容推脱,这是一个保障权利的过程,也是一个恢复正义的过程。这一过程不仅要求减少问题药品的出现,损失得到应有的赔偿,也要求将违法企业生产问题药品的事实置于阳光之下,接受社会的监督。只有让一切监管手段、责任追究和社会监督都变得更加有力,违法者才无侥幸逃脱的机会,权利才有切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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