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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母亲”怎样生育健康宝宝

2011-10-21   http://www.FamilyDoctor.com.cn 来源:中华康网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现有乙肝病例有一半以上都是由于母婴传播造成的。因此阻断母婴传播是防治乙肝的关键。如果乙肝女性在怀孕前后预防措施得当,母体的乙肝病毒向宝宝传播一般是可以被阻断的。  
    乙肝母婴传播主要通过三种途径:一是产程传播,即在分娩时婴儿的皮肤、黏膜擦伤或胎盘剥落时,母亲血液中的病毒通过破裂的胎盘,进入脐带血,从而进入新生儿体内。这一过程感染的可能性最大,这种情况也最为多见。二是宫内传播,婴儿在母体内通过血液循环而感染乙肝病毒。据了解,这种方式引起的感染约占5%。三是分娩后婴儿与母亲的密切接触,也可以传播乙肝病毒。          
    ●如果女方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大三阳”,在怀孕的第7、8、9月份,要分别注射高效价乙肝免疫球蛋白,以阻止孕妇宫内传播乙肝病毒给胎儿;待宝宝出生后,立即先注射高效价乙肝免疫球蛋白,一周后再按第0、1、6个月免疫程序(出生后打第1针乙肝疫苗,1个月后打第2针乙肝疫苗,6个月后打第3针乙肝疫苗)。  ●如果女方为乙肝病毒携带者、“小三阳”或者男方为乙肝病毒携带者,宝宝出生后立刻按“0、1、6方案”进行乙肝疫苗接种。这样可以使95%以上的新生儿免受上一代乙肝父母的垂直传播,获得一个健康的身体。  
    ●对于原先病情发作,经过正规医院治疗,病情稳定一年以上时间,身体没有任何不适,肝功能始终正常,结婚生育的乙肝患者,宝宝一出生必须及时按照“0、1、6方案”接种乙肝疫苗。另外,在新生儿出生满两个月、满7个月时,还要抽血查“两对半”和乙肝病毒dna,了解宝宝的免疫是否成功。      
    ●急性乙肝患者经过治疗和调养后,检查肝功能恢复正常,乙肝病毒抗原指标都已转阴,体力完全恢复,即可怀孕。  
    ●乙肝病毒携带者长期随访检查肝功能系列始终正常,b超检查不提示肝硬化,可以考虑怀孕。  
    ●如果患者病情正好处于炎症活动期,身体感觉不适(如疲乏无力、食欲不振、腹胀、肝区不适等),检查肝功能异常(转氨酶、胆红素升高等),这时不适合生育。另外,在用药期间的妇女也不适合怀孕,因为一些药物可能对胎儿发育不利。如果b超检查发现肝炎已经发展到肝硬化程度,最好不要怀孕,肝硬化如果处于失代偿阶段,怀孕对母体影响更为不利。
    有关专家说,一般不建议“大三阳”的母亲用母乳喂养;“小三阳”的母亲,病毒含量较低,婴儿又注射了乙肝疫苗和乙肝免疫球蛋白,可以母乳喂养。如果喂奶给产妇带来负担,使病情迁延不愈或加重,则最好停止喂奶。肝炎急性期的产妇,自己不宜带孩子。肝炎恢复期的产妇或者是乙肝病毒携带者,需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经常洗手,不要口对口喂孩子吃东西。只要孩子出生后立即进行乙肝疫苗接种,不妨碍产妇带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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