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09年开始展开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
【新医改新实惠】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确服务内容。从2009年开始:逐步在全国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定期为3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高血压、糖尿病、艾滋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普及健康知识等。
增加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和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从2009年开始开展以下项目:为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消除燃煤型氟中毒危害;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预防出生缺陷;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农村改水改厕等等。
保障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对困难地区给予补助。
【专家解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指,每个公民都能平等地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计划免疫、妇幼保健、院前急救、采供血以及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的预防控制。
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禄生指出,此项医改政策最大的亮点是明确了政府对公共卫生的责任,并从公平性的角度提出了均等化的目标。他指出,由于长期的城乡二元结构,农村和城市在享受公共卫生服务方面长期不均等,城市享受得多,农村享受得少,而新医改方案强调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论居住地域(城市还是农村)、籍贯、性别、年龄、收入水平高低等等,均同等地享有这一服务,这对于缩小城乡居民公共卫生服务差距,提高广大农民健康水平意义重大。
第二个亮点,王禄生认为是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的扩大,而且完全由政府付费。过去,国家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内容非常有限,而且个人还要付部分费用,而现在国家明确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比过去扩大了很多,并全部由政府免费提供,这是一项很大的进步。国家新增的重大公共卫生项目重点向农村倾斜,有利于城乡卫生服务差距的缩小和满足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的需求。
另外,他指出,保障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明确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也是首次提出。针对有认为15元、20元是不是太少的看法,王禄生说,15元、20元的确定是经过了测算,并根据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政府财力确定的。“重要的是政府明确这笔钱的投入从没有到有,而且农村和城市居民同等标准,这是可喜的进步。”他也指出,“这只是一个起步标准,今后还会根据服务成本的增长逐步提高标准,也要根据国家财力,不能超越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李玲认为,“公共卫生最大的责任就是让老百姓不得病、少得病、不得大病,从源头上预防疾病”。她指出,现在的很多病都是由无序的、不健康的生活方式造成的,很多农民生活水平提高了,吃得比原来好了,但由于没有健康的生活理念,导致农村的癌症、糖尿病、心脑血管等疾病的发病率大大增加。大力发展公共卫生服务就是要把“预防”做起来。(王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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